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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供需由平衡轉向寬松 下行壓力仍有加大趨勢
2019/12/26 11:40:33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今年以來煤炭消費增速放緩,預計全年煤炭消費將保持小幅增長,煤炭產量則保持穩步增長,全國煤炭市場供需已由總體平衡向寬松方向轉變。” 日前,一年一“今年以來煤炭消費增速放緩,預計全年煤炭消費將保持小幅增長,煤炭產量則保持穩步增長,全國煤炭市場供需已由總體平衡向寬松方向轉變。”
日前,一年一度的“2020年度全國煤炭交易會”在山東日照啟幕,中國煤炭工業協會黨委書記、會長梁嘉琨如是預測。
迎峰度冬 煤炭市場或弱穩運行
從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以下簡稱“中煤協”)剛剛發布的今年前10個月全國煤炭經濟運行情況也能看出,今年以來,煤炭消費小幅增長,供應增加,煤炭供需轉向寬松,
據初步測算,今年前10個月全國煤炭消費量約32.47億噸,同比增長0.8%。其中,電力行業耗煤17.13億噸,同比增長1.0%;鋼鐵行業耗煤5.36億噸,同比增長4.3%;建材行業耗煤4.25億噸,同比增長2.7%;化工行業耗煤2.38億噸,同比增長1.5%。再看產量,1~10月份,全國規模以上原煤產量30.63億噸,同比增長4.5%。進口方面,前10個月全國煤炭進口2.76億噸,同比增加2420.4萬噸,增長9.6%。全社會煤炭庫存總體也處于較高水平,煤炭價格處于合理區間內。
對下一步煤炭市場的走勢,中煤協也給出了預判:受國內宏觀經濟增速放緩、暖冬預期、環保限產、煤炭下游需求不足等因素影響,預計迎峰度冬期間煤炭市場弱穩運行。但考慮到天氣和水電出力的不確定性,不排除在突發性天氣影響下,部分地區受資源、運輸約束可能出現時段性、品種性偏緊的問題。
具體到煤炭需求,中煤協分析,國內宏觀經濟增速下行,經濟發展面臨新的風險挑戰,工業經濟對煤炭消費的拉動穩中偏弱;同時受經濟增速放緩的影響,全社會用電量增速有限,據國家電力規劃研究中心預計“十四五”“十五五”期間我國全社會用電量平均增速分別為4.9%、3.2%;此外,國家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治理大氣環境,非化石能源占比不斷提高,將進一步擠占煤炭消費占比;隨著新能源發電比例的不斷提高,部分地區煤電由基礎電源向調峰電源轉變的規模不斷擴大,煤電受季節、極端天氣和新能源消納、水電出力等因素影響越來越大,電煤需求短時波動加大。
從煤炭供應看,中煤協認為,一方面全國煤炭總產能依然較大,隨著落后產能加快退出、優質產能持續釋放,煤炭整體供應保障能力大幅增強,全年進口煤總量預計也將保持較高水平;另一方面隨著大秦線、蒙冀線、朔黃線、瓦日線、浩吉線等一批鐵路專用運輸能力的提升和開通,全國范圍內煤炭運輸瓶頸制約正在逐步解除,但局部結構性緊張依然存在。
煤炭經濟下行 仍有加大趨勢
近年來,雖然我國煤炭供給體系質量明顯提升,產業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取得重要突破,煤炭市場化改革穩步推進,勞動生產率顯著提升,生態文明礦區建設取得顯著成效,煤礦安全生產形勢持續好轉,但制約煤炭行業高質量發展的瓶頸問題依然突出存在。
梁嘉琨認為,煤炭應急供應保障難度加大。目前大中型城市最大峰谷差占用電最大負荷的比重接近了50%,而清潔能源發電比例則不斷提高。煤電受季節、極端天氣的影響越來越大,調峰壓力也隨之加大。
“季節性短時煤炭需求波動值得高度關注。隨著去產能步伐加快,國家調整運輸結構,煤炭產業布局和區域供應格局發生了新的變化。一些取暖用煤較多的地區自給能力下降,從省外調入煤炭制約因素增多;一些傳統的煤炭凈調出省逐步演變為凈調入省,煤炭主產區隨著就地轉化力度加大、運輸瓶頸的制約,煤炭調出量增速放緩,區域平衡難度加大。”梁嘉琨提醒。
煤炭經濟運行下行壓力明顯。1~9月份全國規模以上煤炭企業利潤總額同比下降3.2%,煤炭經濟周期性增長動力明顯減弱。特別是進入10月以來,環渤海動力煤市場價大幅下降,當前市場煤價格已與年度長協價格倒掛;全國統調電廠存煤創歷史新高,環比增加一千多萬噸。隨著煤礦新增產能繼續釋放、新能源發展水平的持續提升,煤炭供給將進一步向寬松方向轉變,煤炭經濟下行壓力有加大趨勢。
老舊礦區煤炭企業轉型,依然面臨諸多阻礙。煤炭資源枯竭、產業結構單一、企業負擔沉重、區域經濟發展滯緩、人才流失嚴重、礦城發展失衡、轉型發展思路不清晰等困難因素比比皆是。
與此同時,煤炭企業稅費負擔重問題依然突出。“建議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今年,制造業增值稅稅率已由16%降到13%,但煤炭行業稅負仍然高于火電、化工、建材、冶金等其他行業。主要原因是部分成本費用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如礦業權價款、征地拆遷、青苗補償、沉陷治理及承擔的社會責任支出等成本不能實現增值稅抵扣。建議國家發改委協調有關部委,合理確定煤炭企業增值稅抵扣范圍,將煤炭開采必須發生的費用項目,包括采礦權、塌陷補償費、青苗補償費、環境治理費用等納入進項稅抵扣范圍。”淮北礦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孫方建議。
他同時建議,應嚴格中長期合同兌現。“個別坑口電廠自4月以來市場招標幾個持續低于長協價格,在一定程度上將影響中長期合同兌現率。煤炭中長期合同一旦簽訂就應有法律效力,雙方都有嚴格履行的責任。建議國家發改委進一步加大監督力度,對合同履行較差的單位認定責任后進行追責處罰;同時,繼續保持動力煤535基準價不變,兼顧煤企、電企雙方利益,使價格保持在合理區間。”(中國工業報記者 鄒潔 余娜)
轉自:中國工業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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