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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江經濟帶船舶港口污染迎一年重拳整治
2020/1/21 10:12:04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交通運輸部網站1月19日發布《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長江經濟帶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問題整治方案的通知》(下稱《方案》),提出深入開展為期1年的集交通運輸部網站1月19日發布《交通運輸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長江經濟帶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問題整治方案的通知》(下稱《方案》),提出深入開展為期1年的集中整治,重點解決船舶污水收集處置裝置配備不到位和不正常運行、垃圾污水等偷排偷倒入江、港口接收設施能力不足和與轉運處置設施銜接不暢、港口自身環保設施不完善、岸電利用率不高、液化天然氣(LNG)加注站審批難建設難運營難等突出問題,為長江航運綠色發展奠定基礎。
根據《方案》,到2020年年底,長江經濟帶船舶和內河港口污染防治取得明顯成效,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改,400總噸及以上船舶污染物收集或處理裝置完成建設改造并正常運行,遏增量、減存量,推進400總噸以下船舶污染物收集或處理裝置建設改造,港口接收設施全面建成并與城市公共轉運處置設施有效銜接,全面完成《港口岸電布局方案》明確的五類專業化泊位改造任務,進一步提高其他泊位岸電覆蓋率和船舶受電設施安裝率,形成長效工作機制。
從列出的具體時間表來看,不滿足現行規范和排放控制標準要求的400總噸及以上船舶,東部省份2020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中西部省份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
而納入“十三五”規劃布局的水上洗艙站2019年底前開工,2020年底前投入使用。接收垃圾、生活污水和含油污水等其他船舶污染物的設施,東部省份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長江干線港口建設任務,2020年6月底前支流水域完成建設任務;中西部省份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長江干線港口建設任務,2020年底前完成支流水域建設任務。
《通知》還提出,以雨污水、生產廢水等為重點全面排查整改現有碼頭環保設施,2020年6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務。同時,加快推動船舶LNG加注站立項、建設和運營。 2020年9月底前長江干線重慶及以下各省市至少開工建設1座加注站,在一年內投入運營,加快形成長江干線加注能力。
《通知》要求,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多渠道籌集資金,加大資金投入,鼓勵有條件的地區采取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運行相關設施;優化環保建設項目審批(核準)流程,加快項目建設進度。研究加大中央資金、技術等政策支持力度,用于船舶和港口環保設施建設改造和運行,利用現有財政資金渠道支持港口岸電設施改造,利用好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對相關地區船舶污染物接收設施建設給予資金補助。(記者 王璐)
轉自:經濟參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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