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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0噸泰國紅牛飲料因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及營養強化劑被拒入境
2021/6/18 13:25:14 來源:中國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近日,海關總署發布了2021年5月全國未準入境食品化妝品信息。2021年5月,全國海關在口岸監管環節檢出安全衛生項目不合格并未準入境的食品170批次。其中,1批次103近日,海關總署發布了2021年5月全國未準入境食品化妝品信息。2021年5月,全國海關在口岸監管環節檢出安全衛生項目不合格并未準入境的食品170批次。
其中,1批次10312.5千克泰國紅牛飲料因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及營養強化劑被拒入境。
具體為,南京青之堡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進口自泰國的T.C.PHARMACEUTICAL INDUSTRIES CO.,LTD生產的泰國紅牛M-150,被拒入境原因為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咖啡因及超限量使用營養強化劑�;撬�。
據了解,中國紅牛和泰國天絲間的商標糾紛依然持續。
2021年5月12日,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為保全民事裁定書,裁定北京華聯綜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即日起停止銷售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出品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
對此,中國紅牛作出聲明:“該裁定并非針對我司及產品作出的‘禁售’裁定;訴訟保全措施與案件最終結果沒有必然聯系,并非對我司及產品構成商標侵權認定�!�,同時,“針對中國紅牛及其關聯工廠、銷售商發起多起商標侵權訴訟,至今未取得任何法院關于商標侵權的認定和裁決�!�
2021年1月6日,中國紅牛發布聲明,稱泰國天絲對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判決進行錯誤解讀。中國紅牛稱泰國天絲醫藥保健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5日發布聲明,對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12月21日《民事判決書》((2020)最高法民終394號)中的認定內容進行斷章取義,并刻意隱瞞泰國天絲及華彬集團已經就《95年合資合同》進行國際仲裁的情況,并在媒體上大肆錯誤解讀及誤導性宣傳。
中國紅牛表示,二審判決并非雙方法律關系的終局。中國紅牛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收到二審判決。在一審判決的錯誤基礎上,二審法院仍然未能厘清泰國天絲與中國紅牛在締約、合作過程中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及在此基礎上產生的商標等權益關系。中國紅牛仍堅持“紅牛系列商標”為合資公司的資產,該爭議已由股東華彬集團提起國際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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