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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煤炭資源稅改革稅率落定 內蒙古資源稅稅率最高
2015/1/9 11:57:5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煤炭資源稅改革中各地稅率逐漸塵埃落定,多個省份的執行稅率已出爐。截至目前,河南、河北、遼寧、湖南、廣西、山東、貴州的稅率已經獲批,分別為2%、2%、2%、2.煤炭資源稅改革中各地稅率逐漸塵埃落定,多個省份的執行稅率已出爐。截至目前,河南、河北、遼寧、湖南、廣西、山東、貴州的稅率已經獲批,分別為2%、2%、2%、2.5%、2.5%、4%、5%。產煤大省陜西、山西和內蒙古分別高達6.1%、8%和9%。
早在去年10月9日,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布《關于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的通知》,當時要求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實施煤炭資源稅從價計征改革,正式從計量征稅改為計價征稅,同時清理各種相關收費基金;稅率按2%-10%從價計征,具體稅率由省級政府在規定幅度內確定。但由各省級政府確定的煤炭資源稅稅率直到今年1月份才陸續公布出來。
記者注意到,煤炭主產區內蒙古和山西獲批的煤炭資源稅稅率最接近于10%的上限,分別為9%和8%;而河南、河北、遼寧等地確定的執行稅率均為2%的下限。為什么產煤大省反而執行高稅率,這能否真正為當地煤企減負呢?
業內人士普遍認為,各地執行稅率高低與當地經濟對煤炭依賴程度成正比,山西內蒙等地經濟高度依賴煤炭,如果執行低稅率會嚴重影響當地財政收入;而煤炭資源稅改革能否切實為當地煤企減負關鍵要看各地“清費”的落實情況。
內蒙古山西資源稅稅率最高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政府下發《關于公布全區煤炭資源適用稅率的通知》,將全區煤炭資源稅適用稅率確定為9%。
上述通知稱,為保護內蒙古自治區煤炭資源,促進資源環境可持續發展,在綜合考慮資源賦存條件、收費清理、納稅人承受能力等因素基礎上,自治區政府和有關部門研究確定了9%的全區煤炭資源稅的適用稅率。
山西方面則自1月1日起正式開始資源稅按8%的稅率執行。據了解,此次稅制改革取消了山西省礦產資源補償費、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煤炭可持續發展基金三項規費,連同原有從量計征稅的資源稅一并計算,此四項稅費負擔的實際稅率遠大于8%。
汾渭能源動力煤分析師王旭峰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內蒙古和山西煤炭資源稅稅率最接近于10%的上限,主要是因為兩地經濟對煤炭產業過度依賴,煤炭產業在當地是支柱產業,如果煤炭資源稅稅率過低會造成財政收入銳減;另一方面,這也和當地煤種結構有關系,三西煤主要是動力煤,本身價格低,開采成本也比較低,所以可以接受較高的資源稅稅率;而其他地區的無煙煤生產成本高,資源稅稅率需要低一些才比較容易接受。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煤炭經濟研究院煤炭上市公司研究中心主任邢雷也認為,這些省份煤炭資源稅稅率的制定,是和它們財政稅收對于煤炭產業的依賴程度成正比的,另外還有煤企的“博弈能力”。
安迅思煤炭行業分析師鄧舜表示,在產煤大省山西、陜西和內蒙古三個省份之間,煤炭資源稅稅率的高低會影響到本省煤炭的市場競爭力,但是內蒙古即便確定了9%的高稅率,由于內蒙古地區是適應未來需求的清潔煤種,而且開采成本非常低,幾條運煤鐵路也會陸續開通,因此內蒙煤的競爭優勢還是比較大的。
減負效果關鍵看“清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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