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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音樂版權大洗牌:進入內容為王時代
2015/7/20 8:33:03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7月31日前,各網絡音樂服務商須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新一輪網絡音樂版權爭奪在即。7月8日,國家版權局下發的《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7月31日前,各網絡音樂服務商須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新一輪網絡音樂版權爭奪在即。
7月8日,國家版權局下發的《關于責令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表示,為加強對音樂作品著作權人權利的保護,規范網絡傳播音樂作品版權秩序,自2015年7月起,國家版權局啟動規范網絡音樂版權專項整治行動。
《通知》表示,各網絡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作品,對于在7月31日以后仍繼續傳播未經授權音樂作品的網絡音樂服務商,國家版權局將依法從嚴查處。版權是武器,訴訟是手段
《通知》下發后,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劍網2015”專項行動開啟后,規范網絡音樂版權是“劍網2015”專項行動的首要重點任務。
近年來,傳統唱片公司的市場逐漸萎縮,而網絡用戶持續增長使得網絡音樂整體市場份額隨之快速增長。《2014中國網絡音樂市場年度報告》的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網絡音樂市場總體規模達到75.5億元,網絡音樂用戶數占網民總數的比例高達73.7%。可見音樂在人們生活中比重之高。
網絡音樂的盤子越做越大,可網絡音樂版權市場混亂狀況卻廣為詬病。自去年年底以來,涉及QQ音樂、阿里音樂、酷狗音樂、網易云音樂等平臺的侵權盜版事件及版權糾紛更是接連不斷。
去年8月11日,受到被受害人投訴,網易云音樂1542部音樂作品被法院判定侵犯騰訊的信息網絡傳播權,網易被責令停止侵權并處以25萬元罰款。去年11月,周杰倫的經紀公司杰威爾警告天天動聽侵權,網易云音樂同樣不能再侵犯周杰倫新專輯其專輯中的音樂全部從平臺下架。
也是去年11月,QQ音樂率先起訴網易云音樂侵權,法院判定網易云音樂263首網絡音樂涉及侵權并勒令其刪除;網易云音樂同樣也起訴QQ音樂侵權,法院判定QQ音樂192首網絡音樂涉及侵權并要求其刪除相關內容。
去年12月底,酷狗音樂起訴網易云音樂200首音樂作品涉嫌侵權,并索賠數百萬元;今年1月7日,網易狀告酷狗音樂侵權其300首歌曲的播放及下載權益,并向酷狗索賠超過300萬元。
原本以為網絡音樂市場版權糾葛該消停點了,可就在今年6月初,旗下擁有蝦米音樂和天天動聽的阿里音樂起訴酷狗音樂,法院簽發禁令,要求酷狗音樂立即禁播涉案的260首歌曲;不過,酷狗音樂也不示弱,向法院遞交訴前禁令申請,經法院審查,此次阿里侵犯酷狗獨家版權音樂作品數量為456首,要求阿里音樂立即停止通過“蝦米音樂”平臺向公眾提供涉案錄音制品。
網絡音樂行業盜版的現象比較嚴重,各家互相起訴,真是剪不斷理還亂。無論是音樂人的單方面警告起訴,還是各平臺間的互不相讓,都讓網絡音樂版權之爭不斷升級。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負責人毫不客氣地指出,目前沒有一家網絡音樂服務商不存在版權問題,只是問題的嚴重程度不同。
網絡音樂版權戰爭之所以此消彼長,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趙占領認為可以歸結為兩個方面,即版權是競爭的武器,訴訟成為了競爭的手段。他進一步解釋:“網絡音樂行業最大的競爭就是音樂版權的競爭,所以拿到版權授權特別是獨家授權的網絡音樂服務商,肯定會為阻止別的網絡音樂服務商而發起訴訟。訴訟又是阻止其他服務商使用未經授權作品的主要方式。”
事實上,音樂正版化單靠市場主體推動只是一個方面,由版權授權方通過法律手段去維權、打擊盜版,推進音樂正版化也只是其中一種方式。趙占領認為,音樂版權通過法律的途徑,特別是通過訴訟的途徑有一定的局限性,這個局限性在于,拿到授權的代價相對來說比較高,但是司法實踐中侵權賠償的標準比較低,所以,這種違法的成本相對比較低。
“國家版權局下發《通知》,實際上要這些網站先自查自糾,沒有授權的要下線,如果不下線,版權局下一步就要行政查處、行政執法。行政執法是版權維權的另外一種重要的途徑,這種途徑相對效果更直接,對于權利人幾乎沒有成本。”趙占領對《中國經營報》記者分析。
“一系列激烈的版權爭斗引起國家版權局的重視。”易觀國際分析師姚海鳳對本報記者說,“如果音樂網站依靠盜版侵權發展壯大,會阻礙整個行業的發展。如果大家都逃避版權成本,那么在版權變現這塊就比較難。”
根據騰訊研究院發布的《音樂產業發展報告》披露,在盜版產品的擠壓下,我國音樂版權方每年收益僅占整個產值2%左右,這一數字在發達國家如歐美、日本和韓國分別為70%和90%。
對于未經授權的音樂作品,各網絡音樂平臺實際上是在免費使用別人的勞動成果,為自己賺取收益不僅損害創作者的利益,也會削弱整個音樂產業的創新。有做音樂創作網友稱:“因為原創歌曲沒有閑錢推廣擱淺了,所以現在我們暫時也不寫原創歌曲了。”
花錢洗白版權切入音樂上游產業
規范網絡音樂版權專項整治行動啟動后,2015年注定將是網絡音樂版權的元年。各網絡音樂平臺的斗爭最終歸結為“版權”兩個字。在內容為王的時代,版權無疑會是各大音樂平臺爭相搶奪的香餑餑。
實際上,各大網絡音樂服務商在版權上的布局并不敢有絲毫懈怠,過去兩三年,在資本的助力下,網絡音樂服務商為了在激烈的競爭中脫穎而出,展開了轟轟烈烈的版權圈地運動。
易觀智庫發布的《中國移動音樂市場季度監測報告2015年第1季度》顯示,中國移動音樂版權市場競爭加速行業整合,海洋系、阿里系和騰訊系三國殺局面明朗。
海洋系的酷狗音樂憑借一體化的娛樂服務以18.4%的市場份額處于行業領軍地位。酷狗除了與國內外三百多家公司簽訂長期版權合作協議外,還加入了IFPI國際唱片業協會,每年購買版權支出達千萬元。
今年3月中旬,阿里巴巴將旗下天天動聽與蝦米音樂合并成阿里音樂。3月末,阿里巴巴與BMG(德國音樂版權管理公司貝塔斯曼音樂集團)簽署了音樂數字版權分發協議,此外,天天動聽和蝦米音樂兩大平臺手握有滾石唱片、華研音樂、相信音樂、寰亞、BMG等唱片公司的獨家版權,數量多達幾百萬級。
QQ音樂則是多年來囤積了大量正版音樂,走的是版權分銷商的路。目前,QQ音樂與200多家唱片公司達成版權合作,其中包括YGEntertainment、華納、索尼、杰威爾、華誼、英皇等在內的20余家獨家版權購買。憑借QQ的社交優勢,增強產品和用戶之間的黏性。
毫無疑問,曲庫資源是影響網絡音樂平臺及客戶端的核心因素。“首先,曲庫量級大小關系到網絡音樂服務商的核心競爭力,在此基礎之上,通過一些獨家內容更好的滿足用戶需求,提升用戶體驗。”姚海鳳說道。
“現在與唱片公司簽約的版權很多都是獨家的,藝人也是獨家,因此很多重量級版權僅一家獨有。”
對于網絡音樂服務商爭相購買獨家版權導致版權價格暴漲,是否不利于廣泛傳播,趙占領認為獨家不獨家是一個市場行為,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享有著作權,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就可以自由地去行使。獨家版權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會導致網絡音樂版權價格上漲,但并不能通過法律去規定,版權局可以去倡導減少獨家版權促進網絡音樂產業的長期健康發展。
7月15日,國家版權局在京召開“網絡音樂版權保護工作座談會”,據報道,包括QQ音樂、酷狗音樂、網易云音樂等在內的25家網絡音樂服務商簽署了《網絡音樂版權保護自律宣言》。承諾抵制各類侵犯網絡音樂著作權行為,不傳播未經權利人授權的網絡音樂,妥善處理網絡音樂服務商之間的版權糾紛,優先通過協商、調解等方式解決版權爭端。
“此次規范網絡音樂版權專項整治行動也是清網行動的一部分,對網絡音樂正版化肯定是有積極的作用的。至少短期內,一些知名的網絡音樂服務商應該會在版權這塊更加謹慎,盜版肯定會有所收斂。”趙占領說。
7月15日,阿里巴巴集團宣布,成立阿里音樂集團,高曉松出任董事長,宋柯出任CEO。而《我是歌手》欄目音樂總監梁翹柏已于7月6日正式入職陌陌,擔任“陌陌現場”首席內容官。
由于“陌陌現場”目前正在公測,陌陌官方表示不便接受采訪。不過據媒體報道,陌陌CEO唐巖曾表示,陌陌會往娛樂化方面做更多的嘗試。據陌陌相關人士透露,在“陌陌現場”梁翹柏要做的是音樂方面的內容。
據了解,走差異化路線的阿里音樂的終極目標是建立自己的音樂生態圈,阿里音樂還將以“阿里音樂人”作為2015年重點工作方向。有調查顯示,目前國內音樂人主要收入有四成是來自演出,而版權和專輯銷售僅占到收入的10%。在蝦米音樂淘寶模式的專業音樂人路線中,淘寶或天貓賣家支付的商業費用,獨立音樂人可以獲得100%全額收益,對于支持音樂人的創作來說可謂是件好事。
無論是阿里音樂還是陌陌,知名音樂人的加入,扶持獨立音樂人打造內容生產平臺,注重音樂內容的制作等,都為網絡音樂服務商切入音樂上游產業提供了極大的想象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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