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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與能源局推進售電側改革 符合條件用戶可參與交易
2015/12/1 8:33:3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11月30日,發改委、能源局印發電力改革六大配套文件,其中包括《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旨在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促進能源資源優化配置,提11月30日,發改委、能源局印發電力改革六大配套文件,其中包括《關于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旨在形成有效競爭的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促進能源資源優化配置,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能源消納水平,提高供電安全可靠性。
意見提出的基本原則,包括通過逐步放開售電業務,鼓勵越來越多的市場主體參與售電市場。優先開放能效高、排放低、節水型的發電企業,以及單位能耗、環保排放符合國家標準、產業政策的用戶參與交易。整合互聯網、分布式發電、智能電網等新興技術,促進電力生產者和消費者互動,向用戶提供智能綜合能源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建立規范的購售電交易機制,在改進政府定價機制、放開發電側和售電側兩端后,對電網輸配等自然壟斷環節和市場其他主體嚴格監管。
售電側市場主體包括電網企業、售電公司和用戶三類。其中規定,符合市場準入條件的電力用戶,可以直接與發電公司交易,也可以自主選擇與售電公司交易,或選擇不參與市場交易。售電公司準入條件包括,資產總額在2千萬元至1億元人民幣的,可以從事年售電量不超過6至30億千瓦時的售電業務。資產總額在1億元至2億元人民幣的,可以從事年售電量不超過30至60億千瓦時的售電業務。資產總額在2億元人民幣以上的,不限制其售電量。
意見規定了結算方式,發電公司、電網企業、售電公司和用戶應根據有關電力交易規則,按照自愿原則簽訂三方合同。電力交易機構負責提供結算依據,電網企業負責收費、結算,負責歸集交叉補貼,代收政府7性基金,并按規定及時向有關發電公司和售電公司支付電費。(來源:中國證券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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