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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全面取消樓市限購(全文)
2016/3/18 8:43:0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我市去庫存工作,根據《廣東省供給側結珠海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行動計劃(2016-2018年)
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全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工作會議精神,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決策部署,切實做好我市去庫存工作,根據《廣東省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去庫存行動計劃(2016-2018年)和《珠海市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總體方案(2016-2018年)》,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與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
按照加快提高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和深化住房制度改革要求,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建設國際宜居城市、推進新城新區開發建設的戰略目標,積極推動我市住房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堅持住房市場化發展的大方向,以“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場”為原則,逐步構建多層次、全口徑住房保障體系,積極促進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均等化,提高人民居住水平,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工作目標
嚴格控制全市商品房庫存規模。到2018年,全市商品住房去庫存周期基本控制在16個月以內,非商品住房去庫存周期明顯縮短,保持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二、重點任務與政策措施
(一)加大棚改安置和住房保障貨幣化,打通商品房與保障房通道
將住房保障與城市更新工作相結合,加大力度推進納入城市更新規劃和棚戶區改造規劃的城中舊村改造、城鎮集中成片危舊房改造項目。鼓勵棚戶區改造安置戶優先選擇貨幣化安置,政府為安置戶與轄區房地產企業牽線搭橋服務,引導安置戶團購商品住房,降低購房成本,提高貨幣安置率。
(二)培育住房租賃市場,逐步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
市、區政府可適當購買商品住房作為引進高層次人才、不符合公共租賃住房保障條件的其他人才的周轉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輪候需求多且無法在3年內實施住房保障的區(功能區),可適當購買商品住房盡快解決。鼓勵企業購買商品住房作為企業公共租賃住房解決引進人才住房問題,并享受保障性住房稅費優惠政策。推進利用社會住房作為公共租賃住房房源,鼓勵企業、個人將適合作為公共租賃住房的住房提供給保障對象配租。加大公共租賃住房貨幣補貼力度,對低收入住房家庭和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按照市場區域平均租金一定比例發放住房租賃補貼,啟動青年人才住房補貼政策研究,進一步擴大住房租賃補貼發放范圍,擴大非戶籍人員住房保障面。
(三)取消過時的限制性措施,進一步發揮市場配置資源作用
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供給側實際,進一步合理調配全市土地資源,分類指導住房開發建設,力促全市房地產市場均衡發展,優化中心城區(香洲、吉大、拱北、新香洲、前山)和新城新區(橫琴、南灣、唐家灣、西部地區)的土地資源開發強度和戶型設計,停止對商品住房項目實施“90平方米以下套型住房占全部套型70%以上”的要求,以優化的戶型配置引領全市住宅發展規劃;為繼續釋放有效需求,在全市范圍內,居民(含非戶籍居民)購買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不再需要提供社保或納稅證明。
(四)加大居民購房金融、稅收支持力度,降低居民購房成本
認真落實國家有關個人住房金融、稅收等各項優惠政策。經廣東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確定的地區,居民家庭首次購買普通住房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降低為20%。落實國家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積極推動外來務工人員、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繳存住房公積金,通過優化服務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開展住房公積金繳存省內異地互認,推動城市間住房公積金調劑使用。研究開展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資產證券化業務和“公轉商”、“商轉公”試點。(人民銀行珠海中心支行、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公積金中心)
(五)通過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等幫助中等收入家庭購房
加強對企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執法檢查,督促各類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外企、私企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充分釋放住房公積金能量,提高使用效能和效率,探索實施住房公積金跨市流動政策。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單位向職工發放住房補貼,并根據商品住房價格和租賃市場租金變化實時調整住房補貼標準。
(六)多渠道降低商品房建設成本,穩定商品住房價格
貫徹落實省全面清理房地產開發和交易過程中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切實降低房地產開發和交易成本。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調整營銷策略,適當降低商品住房價格。支持有實力、信譽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開展企業、項目的兼并重組及整合,提高產業集中度。在企業落實債權債務責任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對被兼并企業逾期、到期的銀行貸款給予展期或轉貸,對兼并重組后的企業綜合授信給予并購貸款支持。(市住規建局、市發改局、市財政局、市金融局,珠海銀監分局)
(七)適度調整商品房供應結構,服務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在規劃條件許可前提下,適度允許庫存房地產項目調整房屋用途、套型結構。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前提下,允許在建商品住房項目適當調整套型結構。支持各地政府出臺政策,引導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將庫存工業、商業地產改造為孵化器和眾創空間。
(八)合理控制土地出讓節奏,改善商品住房供需關系
房價較高、發展較快的橫琴新區外圍區域,要盤活建設用地資源,注重調整供地結構,提高住宅用地比例,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合理提高城市建成區的建筑密度和容積率,緩解市場供求矛盾和房價上漲壓力。(市國土局、市住規建局)
(九)完善交通和公共服務設施配套,促進區域間房地產市場均衡發展
加快實施新型城鎮化戰略,抓緊完善主城區外圍地區交通和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套,推進新城新區的開發建設。以珠海市“十三五”總體規劃為引導,加快完善中心城區外圍地區的交通、教育、醫療、文化、體育等公共配套設施建設,促進多功能土地用途開發,進一步提升新城新區的宜居、宜業品質,引導房地產市場發展適應城市發展和產業發展的需求,實現產城融合。
(十)引導開發商自持物業經營,促進房地產開發模式轉型升級
鼓勵開發商自持物業經營,由快速開發銷售模式向城市綜合運營模式轉型。政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建設發展總部經濟園區、新興產業基地等合法合規用房,優先適度向自持物業企業商品房傾斜。對領取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超過3年以上尚未出售的商業、辦公、工業等商品房,通過土地、規劃、金融、稅收等政策加快轉化為開發商自持物業。
三、組織保障與督查考核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區、各有關部門要按照2016-2018年去庫存行動計劃,明確工作目標、工作措施、部門分工、時間節點等要求,周密部署,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加強部門協調聯動。市住規建局作為房地產去庫存工作牽頭部門,要切實加強統籌協調和工作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措施銜接順暢。發展改革、財政、交通、國土等部門要制定相關配合政策。其他相關部門和機構要積極配合做好去庫存各項工作。
(三)加強跟蹤督辦。市住規建局要制訂督查方案,牽頭會同有關部門對各區(功能區)工作落實情況實行全過程跟蹤督查。各區、各有關部門要將去庫存工作納入年度工作重點,確保落實到位,并于每季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將工作情況報送市住規建局匯總報市政府督辦室。市政府督辦室視情況采取下達督查通知書、組織實地督查、提請市政府領導約談、掛牌督辦等方式推動工作落實。將去庫存工作納入相關考核項目,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按有關規定嚴格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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