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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邁入了新階段
2018/6/12 10:12:06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我國的土壤重金屬污染已經威脅到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體健康, 全國約有 19.4%的耕地調查樣點超過土壤環境質量限量標準。 不久前,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于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我國的土壤重金屬污染已經威脅到農產品質量安全和人體健康, 全國約有 19.4%的耕地調查樣點超過土壤環境質量限量標準。 不久前,生態環境部印發了《關于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的意見》,提出到2020 年,全國重點行業的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 年下降 10%;集中解決一批威脅群眾健康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突出重金屬污染問題,進一步遏制“血鉛事件”、 糧食鎘超標等風險;建立企事業單位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隨著國家重視程度的不斷提升,我國土壤重金屬污染防治邁入了新階段。
污染危害觸目驚心
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仍處于高位水平,歷史遺留問題比較突出。
據了解,近年來我國發生的重金屬污染事件,其中主要以鎘、汞、砷、鉛、鉻、銅等重金屬為主,其隱蔽性、滯后性、積累性和難可逆性,給生態環境和食品安全帶來了嚴重威脅。
在2016年4月發生的震驚全國的常州“毒地”事件中,江蘇常州外國語學校的近500名學生被檢查出血液指標異常、白細胞減少等癥狀,個別學生被查出淋巴癌、白血病等惡性疾病。經調查,此次事件的罪魁禍首指向了該學校北面的一片化工舊址,而該地塊地下水和土壤中的氯苯濃度分別超標94799倍和78899倍。
業內專家表示,重金屬是沿食物鏈進入人體的重要污染物,它給食品安全和人體健康帶來了極大威脅,而大多數普通消費者對土壤重金屬污染影響食品安全的問題知之甚少。究其原因,大氣污染和水污染一般都比較直觀,通過感官就能夠察覺。而土壤污染往往要通過土壤樣品分析、農作物檢測,甚至人畜健康的影響研究才能確定。與大氣和水體相比,污染物更難在土壤中遷移、擴散和稀釋。因此,污染物容易在土壤中不斷累積。同時,土壤污染具有難可逆性。由于重金屬難以降解,導致重金屬對土壤的污染基本上是一個不可完全逆轉的過程。
在新環境保護法實施后,中央環保督察組在對云南省環保工作進行督察時,發現該省在2016年的重點建設項目中,仍有55個未批先建。在全省70個省級以上工業園區中,有57個未建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十二五”期間,云南省共計獲得重金屬污染防治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中央專項資金22.85億元,但省本級財政投入很少。國家《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要求2015年底前建成19個歷史遺留重金屬污染綜合治理工程,到2016年底仍有12個尚未建成。
2017年4月26日至5月26日,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察組對貴州省開展環保工作督察,發現一些突出環境問題沒有得到解決。其中,銅仁市重金屬污染問題十分突出,該市25座歷史遺留汞渣庫僅7座建有滲濾液收集處理設施,2016年獲得中央資金支持的八個汞污染治理項目沒有一個動工建設。該市35座錳渣庫多數防滲措施不到位。
生態環境部表示,我國重金屬污染是在長期的礦產開采、加工以及工業化過程中累積形成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仍處于高位水平,歷史遺留問題比較突出,部分地區特別是重有色金屬采選等礦區重金屬污染依然較為嚴重,威脅到了群眾健康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社會反映強烈。控制重金屬污染物排放量,防范重金屬環境與健康風險是一項艱巨而長期的任務。
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聚焦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堅決打好重金屬污染防治攻堅戰。
為進一步加強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生態環境部印發上述意見,聚焦重點行業、重點地區和重點重金屬污染物,堅決打好重金屬污染防治攻堅戰。
那么,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的重點措施是什么?意見提出,要組織開展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全面排查,建立全口徑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清單;分解落實減排指標和措施,將重金屬減排目標任務分解落實到有關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明確相應的減排措施和工程,建立企事業單位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嚴格環境準入,新、改、擴建重金屬重點行業建設項目必須有明確具體的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總量來源,且遵循“減量置換”或“等量替換”的原則;嚴格執法,對不正常運行防治污染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違法排放污染物的,嚴格依法移送公安機關予以行政拘留處罰;對非法排放、傾倒、處置含鉛、汞、鎘、鉻、砷等重金屬污染物,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等。
生態環境部將把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作為《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情況評估考核的重要內容,嚴格考核各省重點行業重點重金屬污染物減排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防范耕地重金屬土壤污染導致農產品質量超標事件情況、防范涉重金屬突發環境事件情況以及涉重金屬行業“散亂污”治理情況等。
此外,生態環境部還將強化督導,定期調度各省(區、市)涉重金屬重點行業企業減排措施、工程完成情況和減排效果,對進展滯后的地區,實施預警;根據各省(區、市)涉重金屬行業污染防控進展情況,適時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對重金屬污染防控工作不力、土壤重金屬環境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地區,約談有關地市級人民政府和省級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
土壤科學家、中科院院士趙其國表示,解決重金屬污染問題,除了盡早推動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出臺,建立部門統籌、協調與聯動的監督監管機制外,還需實施源頭控制,加強監管和政績考核。同時,盡快制定國家及地方土壤環境的重金屬質量標準,且質量標準要分不同區域、不同類型污染進行治理。
據悉,目前我國土壤環境立法工作已取得了實質性進展,不久前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對《土壤污染防治法(草案二次審議稿)》進行了審議,并再次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在對草案進一步修改完善的基礎上,土壤污染防治法有望在今年正式頒布。(記者 李遠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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