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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依法開展跨境業務
2022/2/21 16:05:16 來源:新浪財經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2月18日,證監會網站公布了對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提案和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建議的答復,共37條。在對《關于完善幫扶機制促進民營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2月18日,證監會網站公布了對政協十三屆全國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提案和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建議的答復,共37條。
在對《關于完善幫扶機制促進民營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建議》的答復中,證監會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在境外設立、收購或參股經營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依法開展跨境業務,進一步服務民營企業境外投融資,助力“一帶一路”建設。
附:對十三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3565號建議答復的函
《關于完善幫扶機制促進民營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建設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現就涉及我會職責范圍的有關問題答復如下:
我會支持具備一定資本實力、運作規范、管理水平較高的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在“一帶一路”相關國家設立分支機構。為進一步簡政放權,目前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在境外設立、收購或參股經營機構已由行政許可調整為事后備案管理。截至2021年4月底,共有81家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在境外設立82家子公司,其中79家位于香港,2家位于新加坡,1家位于老撾;近期還有1家基金管理公司獲批在新加坡設立子公司。此外,我會依法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開展跨境業務,目前共10家證券公司取得跨境業務資格。
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可通過其境外子公司,依法向當地金融監管部門申請相關業務牌照,為民營企業在境外發行股票、債券以及投資金融理財產品提供承銷、咨詢和資產管理等綜合金融服務;證券公司也可通過開展跨境業務,服務民營企業“走出去”資產配置和風險管理需求,提升民營企業境外投融資能力。
下一步,我會將繼續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基金期貨經營機構在境外設立、收購或參股經營機構,支持符合條件的證券公司依法開展跨境業務,進一步服務民營企業境外投融資,助力“一帶一路”建設。
感謝對資本市場發展的關心和支持,歡迎繼續提出意見和建議。
中國證監會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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