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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擇校熱“堵”不如“疏”
2009/12/16 5:37:28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破解擇校熱“堵”不如“疏”基于義務教育階段優質教育資源的供需矛盾,以及當前我國義務教育對于部分受教育者的強私人性,應該對“以錢擇校”這種擇校收費形式加以調整和正規化,從而促進教育更好地發展國務委員劉延東日前在全國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經驗交流會上指出,隨著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加快和義務教育適齡人口的減少,現在一些農村出現了“空校”,而縣鎮又出現了嚴重的“大班額”現象。一些地方愈演愈烈的“擇校熱”,是區域內教育資源配置不合理的直接反映,必須下大力氣盡快解決。
擇校熱高燒不退的背后隱藏著什么?如何解決擇校熱問題?擇校熱難降溫的根源在于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筆者的看法是,擇校熱反映了當前我國在義務教育階段,公眾尤其是城市居民對于短缺的優質教育資源的需求日益擴大而引發的教育公平問題。盡管我國政府采取了很多措施遏制擇校熱,但是這種現象仍屢禁不止。國務委員直面擇校熱愈演愈烈的困境,強調“必須下大氣力盡快解決”,無疑讓大家看到了政府解決擇校熱的信心和決心。
既然優質教育資源是稀缺的,且這種稀缺性在短期內無法改變,那么,讓誰來占有優質教育資源,接受高質量教育就是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事實上,存在著三種可供選擇的資源配置手段:行政命令、考試分數和貨幣交易,分別對應三種擇校行為押“以權擇校”、“以分擇校”和“以錢擇校”。一方面家長們通過遷戶口、拉關系等合法或非法的途徑把自己的孩子送入重點中小學,另一方面為了爭取優質生源,學校又通過各種“威逼利誘”的手段網絡優秀學生。據北師大對于18個省市2萬個家庭的調查,義務教育階段家庭教育支出占家庭總收入的比例達到1/4,差不多24%左右,其中校外支出要大于校內支出,校外支出占77%。
另外,由于嚴重的擇校熱,小學和義務教育階段嚴重的擇校熱和高昂的擇校費也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比較典型的是去年廣為人知的名校案件,著名的北京名校中關村三小賬外的擇校費達到1.2億元。在這個背景下,擇校費已經成為城市家庭重要的教育支出和經濟負擔,不僅破壞了教育公平,而且導致了教育腐敗的增加。于是,“就近入學”就異化為“權擇校”、“錢擇校”和“分擇校”。而這些體制外進行的擇校行為,由于缺乏必要的監管,存在著大量的權力尋租,充斥著教育腐敗和丑聞。大量事實證明,“就近入學”這一原則,越是對于優質的中小學,越是失效,這些學校都存在著大量的“擇校生”。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據了解,日本、韓國均采取強力措施解決“考試地獄”、中小學教育的“畸形化”,并取得實際成效。韓國在1970年推行“教育平準化”政策,撤消一批“名門中學”,增加撥款大力改善“不利學校”,實行初中升學免試和學區學群制,學生在本學區內采取抽簽或指定學校的辦法,以縮小學校之間的差異。在小學教育初步正常化之后,在1974年又實行高中教育均衡化政策,在設備、教師、財政等方面加速消除學校之間的差距,徹底禁止課外補習,在此基礎上改革普通高中的招生辦法,把公立和私立高中劃分學群,抽簽分配學生。日本也早已實行一視同仁的辦學基準、定期輪換教師、校長等措施制止擴大學校差距。自1984年起改革公立高中入學選拔方式,促進考試機會的“復數化”和提倡推薦入學,改變嚴厲的升學競爭。借鑒國內外的有關經驗,筆者以為,當前應改革重點學校制度,必須取消少數重點學校保留的特權,停止對重點學校在財政撥款、師資配備、招生等各方面的優惠政策。
基于義務教育階段優質教育資源的供需矛盾,以及當前我國義務教育對于部分受教育者的強私人性,應該對“以錢擇校”這種擇校收費形式加以調整和正規化,從而促進教育更好地發展。有專家建議,對于學校所收的擇校費可以采取讓學校上繳一部分到當地政府,由政府將這些經費分配到薄弱學校,用來改善學校建設,從而縮小學校之間的差距,擴大學生家長們的擇校范圍,也可以讓更多的學生享受到高質量的教育資源。筆者以為,這與目前“堵”的方式相比,不失為一個較好的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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