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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百家國家級大學科技園迎來“洗牌”
2019/12/4 10:12:03 來源: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作為科技、教育與經濟一體化發展的創新組織模式,國家大學科技園或正經歷實質性的“洗牌”時期。記者從科技部獲悉,科技部會同教育部正式啟動新一批國家大學科作為科技、教育與經濟一體化發展的創新組織模式,國家大學科技園或正經歷實質性的“洗牌”時期。記者從科技部獲悉,科技部會同教育部正式啟動新一批國家大學科技園認定工作。據悉,即日起,第十一批國家大學科技園認定工作正式開啟,截止時間為12月20日。
據了解,申請認定國家大學科技園,應具備以具有科研優勢特色的大學為依托;實際運營時間在2年以上;具有總面積不低于15000平方米的可自主支配場地,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面積應占科技園可自主支配面積的60%以上,建有眾創空間等雙創平臺;園內在孵企業達50家以上,其中30%以上的在孵企業擁有自主發明專利;大學科技園50%以上的企業在技術、成果和人才等方面與依托高校有實質性聯系;能夠整合高校和社會化服務資源,依托高校向大學科技園入駐企業提供研發中試、檢驗檢測、信息數據、專業咨詢和培訓等資源和服務等。
另外, 在孵企業應具備在孵企業領域應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企業注冊地及主要研發辦公場所必須在大學科技園內;企業在大學科技園的孵化時間不超過4年;單一在孵企業使用的孵化場地面積不大于1000平方米;從事航空航天、生物醫藥等特殊領域的單一在孵企業,不大于3000平方米等條件。
在專家看來,申請認定新一輪國家大學科技園的過程,也是對大學科技園甄別、挑選,以及為下一步實現動態管理和優勝劣汰的過程。“當前國家大學科技園在建設發展中存在一些問題,比如自身定位不清、源頭創新不足、資源整合與開放度不夠、與高校的協同關系薄弱等。”科技部成果與區域司調研員強小哲此前向媒體表示,這次改革是堅持問題導向進行針對性的政策調整與設計,希望切實破除阻礙大學科技園發展的關鍵問題。
科技部和教育部近期制定頒發了《關于促進國家大學科技園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和新修訂的《國家大學科技園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管理辦法》 進一步明確和規范了國家大學科技園的認定條件、認定程序、運行管理等內容,使管理程序更加清晰。在認定與管理導向上,適度弱化場地、就業等指標要求,強化對在孵企業和項目的增值服務、與高校和社會資源的聯動共享、孵化績效等要求,側重提升大學科技園的發展能力。
國家大學科技園,是經國家科技部、教育部共同批準認定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作為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組織部分,國家大學科技園是區域經濟發展和行業技術進步的主要創新源泉之一,也是大學實現社會服務功能和產學研結合的重要平臺。自1991年起步探索,我國大學科技園現在數量已經是全球第一,形成了國家級、省級和高校自辦的三級大學科技園體系,其中國家級大學科技園115家,覆蓋全國31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的數百所高校。
事實上,目前我國大學科技園的功能定位有了新的拓展。原來大學科技園的功能定位是:成果轉化、創業孵化、人才培養、服務區域經濟。新規中大學科技園要實現“創新資源集成、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創業孵化、創新人才培養、開放協同發展”5大功能。“很明顯,這是拓展了大學科技園在創新資源集成、開放協同發展方面的功能優勢,引導其打造互聯互通的創新創業微生態。”有業內專家表示。
“下一步將從3方面進一步規范大學科技園的管理:一是規范認定工作。根據《管理辦法》,制定大學科技園認定工作細則,實現認定工作的規范化。二是加強動態管理。制定國家大學科技園評價指標體系,委托第三方評價機構或組織專家,對國家大學科技園每3年開展一次評價。三是加強統計和分析工作。每年收集和統計國家大學科技園年度總結和統計數據,并由科技部會同教育部編制大學科技園年度發展報告。”強小哲表示。(記者 鐘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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