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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銀行債轉股項目密集落地 規模已經超過千億
2017/1/10 9:11:04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進入2017年,又有商業銀行市場化債轉股項目落地。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國資委最近分別與陜西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陜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陜西能源集團有限公司進入2017年,又有商業銀行市場化債轉股項目落地。中國建設銀行、陜西省國資委最近分別與陜西煤業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陜西有色金屬控股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陜西能源集團有限公司等三家省屬國有企業簽署了市場化債轉股業務合作框架協議。根據協議,中國建設銀行將通過權益性投資與三家企業成立合計500億元的去杠桿基金。
國務院《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2016年10月正式發布。根據公開披露的信息,從去年10月中旬開始,建行已經與多家央企和地方重點國資企業簽署了多個債轉股合作協議。而除了建行之外,其他幾家大行在最近一個月之內也加快了債轉股項目落地的步伐。
粗略估算,債轉股落地項目規模已超千億。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銀行研究室主任曾剛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此輪債轉股實際上是供給側結構改革的一個組成部分,債轉股不是簡單為了化解銀行的不良資產,更多的是推動結構調整和杠桿率下降。他表示,目前債轉股企業以產能過剩行業中需要改革的企業為主,以鋼鐵、煤炭行業企業為主,不過未來,伴隨著試點的推廣,債轉股企業涉及的行業有望進一步擴大。
中信建投分析師黃文濤則表示,根據大行模式下的債轉股案例,預計債轉股企業的特征是:大型龍頭、有優質資產、不排除民企但以國企為主、非金融、不是純粹的城投平臺和國有資產運營公司、杠桿率高但不能資不抵債、融資成本高等。
值得注意的是,按照國務院《指導意見》的要求,除國家另有規定外,銀行不得直接將債權轉為股權。銀行將債權轉為股權,應通過向實施機構轉讓債權、由實施機構將債權轉為對象企業股權的方式實現。目前,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大行均已經發布公告稱將設立全資子公司,專司債轉股業務。目前,這些銀行系資產管理子公司的成立仍待監管的正式批復。
曾剛分析稱,銀行系專司債轉股業務的資產管理子公司和目前的資產管理公司在業務上有相似性。但是,由銀行發起成立的資產管理公司與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又有所不同。“銀行和目前市場上已存的資產管理公司分屬于不同的利益主體,對不良資產的估值差異會比較大,容易形成分歧,從而有可能影響到債轉股或銀行不良資產處置的效率。”他說,而銀行系資管公司屬于銀行的“自家人”,其公司的收益反映在銀行賬面或者子公司賬面上,有助于促進銀行參與不良資產處置和進行債轉股的積極性,預計這樣的公司在未來有較大發展空間。
根據已披露的信息,銀行參與的基金模式主導了債轉股市場。業內人士表示,伴隨著試點的深入推進,未來債轉股的操作模式將更為多樣,包括將有更多主體參與到這一進程中去。曾剛也表示,債轉股的模式差異會很大,但這就是市場化債轉股的基本特征,因為市場化債轉股沒有統一標準和統一模式,一切均由參與各方依據市場環境情況進行調整和確認,這也是市場化債轉股的應有之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