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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可再生能源“十三五”規劃:推進裝備產品化
2017/1/13 9:11:03 來源:中國產業發展研究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1月12日從海洋局獲悉,國家海洋局發布《海洋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十三五”期間將以顯著提高海洋可再生能源裝備技術成熟度為主線,著力推進海洋可再生能源工程化應用1月12日從海洋局獲悉,國家海洋局發布《海洋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三五”規劃》,“十三五”期間將以顯著提高海洋可再生能源裝備技術成熟度為主線,著力推進海洋可再生能源工程化應用,實現海洋可再生能源裝備從“能發電”向“穩定發電”轉變。
規劃提出,到2020年,海洋能開發利用水平顯著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大幅提高,核心技術裝備實現穩定發電,形成一批高效、穩定、可靠的技術裝備產品,工程化應用初具規模,一批骨干企業逐步壯大,產業鏈條基本形成,標準體系初步建立,適時建設國家海洋能試驗場,建設兆瓦級潮流能并網示范基地及500千瓦級波浪能示范基地,啟動萬千瓦級潮汐能示范工程建設,全國海洋能總裝機規模超過50,000千瓦,建設5個以上海島海洋能與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獨立電力系統,拓展海洋能應用領域,擴大各類海洋能裝置生產規模,海洋能開發利用水平步入國際先進行列。
規劃提出了五大重點任務,一是推進海洋可再生能源工程化應用,重點擴大裝備示范規模、拓展應用領域,推進裝備產品化,以提高海洋能裝置轉換效率,降低建造和運行成本,提升可靠性、穩定性及可維護性為重點,突破新材料、新工藝、防腐防生物附著等共性技術瓶頸,提高惡劣海況下生存能力,優化設計,建立產品化標準體系,提高我國海洋能裝備開發制造水平。二是積極利用海島可再生能源,通過開展海島可再生能源評估、發展適應海島環境的技術及裝備,建設海島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補示范工程。三是實施海洋可再生能源科技創新,強化研究基礎、推動關鍵技術創新、構建技術創新體系。四是夯實海洋能發展基礎,重點推進南海及海島區域資源評估、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標準體系建立健全。五是加強海洋可再生能源開放合作,結合“一帶一路”建設,構建國際合作新機制,引入全球創新資源、拓展技術發展新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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