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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費搜索要交稅了!百度阿里盈利或將下滑
2016/7/12 10:22:59 來源:華爾街見聞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布《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辦法》自去年7月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發布的《辦法》首度將互聯網付費搜索視為國家工商總局日前發布《互聯網廣告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將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掇k法》自去年7月起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發布的《辦法》首度將互聯網付費搜索視為廣告。
作為第一部專門規范互聯網廣告的規章,《辦法》對互聯網廣告的概念作出明確界定,并禁止利用互聯網發布處方藥和煙草廣告,醫藥領域廣告須經審查發布。
艾瑞咨詢的數據顯示,2015年,中國網絡廣告市場規模突破2000億元,其中占比最大的搜索廣告占比高達32.6%。據中國市場調查網產業數據庫,2016年第1季度中國搜索引擎運營商市場規模為178.2億元人民幣�!掇k法》明確將推銷商品或者服務的付費搜索廣告界定為互聯網廣告后,規模近200億的付費搜索領域的稅收可能影響互聯網巨頭的盈利。從搜索引擎巨頭百度到360搜索、搜狗等搜索引擎,以及淘寶、京東等電商店鋪的商品排序,都是可能受到影響的對象。
"我們預計,額外的費用將使市場削減對百度和阿里巴巴2017-2019年的盈利預期。"彭博援引大和資本市場John Choi團隊的報告稱,《辦法》將使百度2017年凈利潤由彭博的預計下調4%至163億元,并波及阿里巴巴一季度將近50%的收入,約有2.4%的盈利或遭重創。
據彭博,阿里巴巴在一封郵件聲明中表示,以阿里巴巴多渠道的盈利模式,3%的稅收對利潤的影響是"個位數級別"的。百度北京總部發言人Whitney Yan也在電子郵件中表示,百度將全面配合實施新規。
百度在今年4月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的報告中曾頻繁提及,P4P(pay-for-performance) 不受中國廣告法和規定的約束,由于中國的法律和管理部門彼時還未將P4P服務歸類為在線廣告形式。
"如果被要求在未來的新規下對在線廣告內容進行審核,百度將會有義務來審核發布在其網站上的P4P客戶的內容,這將可能會給百度造成‘過度負擔’,因為百度可能不得不停止在其網站中發布一定類別的排名,或者是終止對一定類別客戶的P4P服務。"百度在2015年年報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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