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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企業聲譽形象報告發布:急速擴張中責任力不足
2016/8/13 10:23:43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中新網北京8月12日電 (記者 杜燕)以O2O為代表的“互聯網+”新興業態在近兩年得到爆發式發展。最新發布的《“互聯網+”企業暨企業家聲譽形象研究報告(O2O篇)》指出,中新網北京8月12日電 (記者 杜燕)以O2O為代表的“互聯網+”新興業態在近兩年得到爆發式發展。最新發布的《“互聯網+”企業暨企業家聲譽形象研究報告(O2O篇)》指出,部分企業在急速擴張過程中忽視消費者合法權益、違反法律法規等,反映出其責任力不足。今天,記者從“"互聯網+"企業暨企業家聲譽塑造與傳播研討會”上了解到,由人民網輿情監測室和人民網財經部聯合發布了《“互聯網+”企業暨企業家聲譽形象研究報告(O2O篇)》。該報告從感召力、創新力、洞察力、包容力、責任力和傳播力等六個維度對O2O企業家,以及從情感力、競爭力、創新力、責任力、品牌力和傳播力等六個維度對O2O企業進行了聲譽形象評估。根據六度評估結果,十大典型企業家總評分排名前三依次為雷軍、俞敏洪、張近東,十大典型企業總評分排名前三依次為滴滴、小米、蘇寧。
從六度評估結果來看,十大典型企業家在六個維度的平均得分均在8分以上(分值區間為0-10分),反映了優良的聲譽形象。其中洞察力、創新力和感召力三項特征評分較高,主要體現在企業家對“互聯網+”時代的引領作用,對新業態、新模式和新技術的大膽探索,對青年創新創業群體的帶動和鼓勵等方面。
相對而言,其包容力和責任力表現略有不足,與一些企業家個人言行失范和所屬企業不時出現的負面輿情有一定關系。報告認為,O2O企業家應更加注重社會責任擔當精神,面對輿論爭議和指責需更加包容。
此外,十大典型企業在傳播力、競爭力、創新力、品牌力和情感力方面平均得分均超過8分,但責任力得分略低,為7.86分,部分企業在急速擴張過程中忽視消費者合法權益、違反法律法規或者引發群體事件,反映出其責任力的不足。
報告認為,在過去兩年中,以O2O為代表的“互聯網+”新興業態得到了爆發式發展,互聯網出行、互聯網外賣、互聯網醫療、互聯網房產、互聯網旅游等各行各業都掀起了一波O2O浪潮,與傳統經濟相比,在價值觀、創業創新、商業模式、產品服務、品牌形象和宣傳推廣等方面都有其獨特之處,反映出其在經濟下行壓力下的蓬勃生機。與此同時,隨著行業的急速膨脹,一些消費侵權、壟斷經營、惡性競爭等負面輿情不時發生,嚴重損害了企業乃至行業整體聲譽形象。比如,外賣行業與消費者日常生活緊密相關,不過由于黑作坊事件的曝光和行業惡性競爭等因素,其行業整體聲譽形象水平較低,特別是責任力和情感力偏弱,形象有待改善。
報告認為,O2O行業整體的聲譽形象對資本市場投資傾向具有重要影響,對于企業個體來講,認識、塑造和改善自身的聲譽形象就更具現實意義。企業只有從戰略發展的高度,對聲譽進行全方位管理,并進行持續而有力度的傳播,才能塑造出符合自身定位的聲譽形象。
作者:杜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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