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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漲樓市致炒房客屢現失信 買房者步步驚心
2016/11/19 10:19:43 來源:財經綜合報道 【字體:大 中 小】【收藏本頁】【打印】【關閉】
核心提示:二手房失信者晏耀斌編者按/在暴漲出現前夕,他們曾是豪爽的炒房者,是正在等待平穩交接的購房人。但在突然出現的暴漲面前,賣方未獲得更多利益,不惜通過提出離奇要求以逼迫二手房失信者
晏耀斌
編者按/在暴漲出現前夕,他們曾是豪爽的炒房者,是正在等待平穩交接的購房人。但在突然出現的暴漲面前,賣方未獲得更多利益,不惜通過提出離奇要求以逼迫買房人退出,由此帶來的訴訟量正在迅速增長。失信背后,是給買賣雙方都帶來更多風險和不確定,尤其在政策變化的當口。
一線調查
暴漲樓市致炒房客屢現失信
今年“十一”前后,全國19座重點城市密集發布樓市“調控”政策,坊間評述“史上最嚴”。去年11月底至此次調控前,曾兩度“亢奮”的房價,在本次調控政策出臺后,迅速降溫,成交量大幅下挫。
在調控政策出臺前,被媒體形容為“跳升”的房產價格,在交易參與者中間,產生不小的心理沖擊,可謂“步步驚心”——買方“搶房慌”,賣方“違約潮”。
買房“步步驚心”
在北京,鏈家中介位于東五環外的分店經理任杰宇告訴記者,8月份,該店接到賣方電話,提出“我要毀約”“來告我吧”的例子,就有兩起。而在房價相對平穩的4至7月,四個月內,這個數字為零。
這位店長說,在北京,一套房在8、9兩個月內跳升百萬元是很正常的現象。“都是利益作怪,賣家覺得自己的房子賣賤了。”任杰宇說。
同樣在這個月,在房價炙手可熱的二線城市鄭州,正在“換房”的任瑛發現,自己的房子過完戶,準備接受購房驗資時,突然接到中介電話:“業主說,房子不賣了!”
兩個月前,她與業主簽訂的買賣合同,如今被毀約。這位“70后”憤憤不平地說:“契約與誠信,在利益面前秒成渣。”
由于房價跳漲,任瑛坦誠,自己收回的賣房款,已無力承擔“創新高”的價格,“瞬間覺得自己無家可歸了!”
“無家可歸”的任瑛,聘請了律師,即將對房屋出賣人提起訴訟。任瑛僅是眾多“違約受害者”中的一位。
伴隨房價“快漲”行情,違約糾紛大量涌現,各類司法案件顯著上升。
知名地產律師、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孫建章告訴記者,該所9月份接到的房屋買賣糾紛案,包括咨詢的,都比同期數量多。而這個月是一二線城市房價上漲最迅猛的月份之一。“在利益面前,契約可以隨意被踐踏,社會信用遭到嚴峻挑戰。”孫建章律師說,“這不只是個法律問題。”
投資客的“秋收”
在違約者名單中,不僅有城市“土著”、城市中產,也有明星企業老總。
李A就是其中一位。1983年出生的李A,擔任深圳市某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她同時是這家公司的法人代表。
記者通過深圳市信用網查詢到:該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由A股上市公司——旗濱集團(4.380, -0.04, -0.90%)投資參股。
李A的毀約,發生在千里之外的北京房產處置上。與她一同毀約的,還有她的哥哥李B。
今年6月7日,70歲的李某忠從河南老家趕赴北京。他此行,是要收割7年前“投資”的成果。
7年前,李某忠以自己及兒子、女兒的名義,在北京市東三環外某小區,一口氣買下五套房。其中一套落在女兒李A名下,一套落在兒子李B名下。
李某忠此行的目的,是以代理人的身份,將這兩套房賣掉。
李某忠早年在老家辦企業,成為最早掘金的那批人。有了錢,選擇在一線城市買房投資,坐享中國地產“鉆石時代”。
李A目前已成為上市公司參股企業董事長。其兄弟李B,則子承父業,擔任河南省鞏義市大華機械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長、總經理。
去年底今年初,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房價上漲,李某忠決定將李氏兄妹名下的兩套房“逢高套現”。
換房者的時機
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李A、李B那樣幸運。
毫無“家庭背景”的童先生,為了買房,只能靠白手起家。大學畢業,打拼了7年,他才擁有一處“蝸居”。今年初,孩子滿三歲,原有住房已不能滿足“三代同堂”的需求,他決定換房。
5月中旬,他通過一家中介將原有房屋掛牌出售,不久后,與買家簽約。與此同時,他開始四處看房。
此時的北京,“3·30新政”出臺后,樓市呈“量跌價穩”狀態。而在“3·30新政”出臺前,全國一二線城市經歷了一次“暴漲行情”。
經過暴漲行情后的政策降溫,很多“炒房客”判斷,房價見頂了,可以套現了!
“新政出臺后,房屋買賣存在小幅的議價空間。”鏈家地產成壽寺店經理王龍躍說,4~6月,不少房都有10萬~20萬元的砍價空間。
歷經21次看房,5月底、6月初,童先生通過麥田地產中介,看中東三環外的一套三居室,經過中介撮合,他決定簽約。
按照約定,6月7日,業主代理人從河南趕赴北京……
合同開局看起來很美
6月8日下午,三方見面簽署正式合同。
李某忠作為業主代理人,與童先生簽訂了《北京市存量房屋買賣合同》,他們同時與麥田地產中介簽訂了《居間服務合同》。
合同顯示,總房款550萬元。由于房屋“滿五不唯一”,買受人需另繳契稅36萬元,同時,需向中介機構支付居間服務費8.25萬元。也就是說,童先生為該套房屋,需支付人民幣594.25萬元。
根據北京市購房政策,童先生須將名下“唯一”住房出售,才能以“首套”資格購買這套房。
基于此,雙方協商一致,在合同中約定了“購房時限”:于6月17日前,房屋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訂金50萬元,并作為購房款的一部分;出賣人應于2016年10月31日前向抵押權人(中信銀行)提前清償借款,并于之后10個工作日內申辦抵押登記注銷手續。
買賣雙方于11月20日前,辦理稅、費繳納手續。買賣雙方于取得《契稅完稅憑證》后30個工作日內辦理房屋權屬轉移登記手續。
據麥田地產中介工作人員金詩雨回憶,三方合同簽署很順利,買賣雙方互留了手機、微信,并認為對方是值得信賴的“交易伙伴”,甚至“約好等合同執行完畢,共同慶祝”。
金詩雨告訴記者,合同初期,履約非常及時。買受人定金款50萬元,在三天內全部到賬:6月8日分三批匯款,分別是10萬元、10萬元、5萬元;6月11日,分兩批匯款,分別是20萬元、5萬元。
6月11日晚,業主代理人李某忠通過微信告知買家:“童先生,又收到你匯款五萬元……又收到二十萬,今天收到二十五萬了,總共收到五十萬定金…謝謝您能將定金提前匯來。”
之后不久,李某忠將兒子李B名下的房,通過麥田地產中介,與另一名客戶簽訂買賣合同。
開局,看起來很完美:誠信買家遇到誠信賣家。但是,兩個月后,風云突變……
事情正在起變化
8月至9月,鄭州、南京、合肥、武漢等二線城市挑起了第二波房價領漲大旗,并帶動北京、上海、深圳等一線城市的價格繼續走高。
8月19日21:38,童先生接到業主李A打來的電話。這是業主與買家第一次交流。據童先生回憶,電話中,業主質問他,為什么不能盡早過戶,為什么不能提前付款?
業主“劈頭蓋臉”一番話,令童先生感到十分意外。“合同約定12月31日前完成過戶,而此時才8月中旬,遠未到期限。”他預感到,事情正在起變化。
果不其然,9月的一天,麥田地產中介工作人員金詩雨向他轉達了業主的“幾個意思”:
首先,要求買家把購房全款打入銀行,做資金監管;其次,買家務必提前辦理房屋買賣手續;否則就要考慮違約了。
麥田地產中介雙井店經理董志明一直跟蹤這單交易,他告訴記者,業主提出的主張,都是合同外的新主張。
“我們跟業主當面溝通的,我們感覺,業主其實是想以這些新要求,為違約找借口。只是到目前為止,業主并未出具書面函件。”金詩雨告訴記者,房價上漲過快,他們店已經收到幾起“毀約通告”。
不僅如此,童先生從麥田地產中介處得知,業主將合同出售的這套房,在另一家地產中介同時掛牌出售。
10月14日,童先生以這家中介“涉嫌一房多賣”為題,向消費者網舉報。10月17日,在消費者網介入下,這家中介網站撤銷了該套房屋的“出售信息”。記者從網站截圖看到,該套房屋顯示為“暫停出售”。
對此,資深地產律師、京師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孫建章告訴記者,買賣雙方簽署的是由北京市建設委員會、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07年12月修訂之標準文本。
“如果一房兩賣成為事實,則涉嫌欺詐銷售,后果較為嚴重,當事人將承擔損失賠償。”孫建章律師說。
兄妹都選擇了“違約”
從10月10日起,麥田地產中介董志明、金詩雨及客戶童先生,通過電話、短信、微信,聯系業主李A及代理人李某忠,提示其按時履約,但截至記者發稿時為止,均未獲實際響應。
“在一次電話中,李某忠先生曾承諾在兩周前來北京面談,到現在還沒來。他說,等他先忙完一樁房屋官司。”金詩雨說,其子李B同樣在簽約后拒不執行合同,目前正應對買家起訴。
10月底,本報記者致電業主李A,以進一步了解相關情況,在電話中,她稱“這個事情,我不清楚”,便掛斷電話。童先生又跟業主代理人李某忠取得聯系,李某忠在電話中說,“我已不管這事了”,同樣終止了通話。
10月31日,是李A童先生買賣合同第一次交割日,合同規定,在此日前,業主要去中信銀行清償房屋抵押貸款。據麥田地產中介介紹,逾期至今,業主并未履行這一條款。
根據律師建議,當天下午,童先生向業主李A、代理人李某忠發出“催告函”,要求對方在7個工作日內,對于是否繼續履約,給予正式答復及確認。如未獲答復,將視其正式違約。
截至發稿,李某忠及李A、李B均未回復記者采訪要求。
“比司法‘訟累’更嚴重的,是社會信用的潰堤。”對于房屋買賣大規模毀約的現象,北京師范大學社會學教授張網成認為,必須保護社會信用,尊重契約精神。
“當信用被隨意踐踏,人人見利忘義,社會信用將面臨潰堤風險。背信,一旦成為心照不宣的共同行為,想要重建信任的基礎,是非常困難的。”張網成說。
“樂觀的是,今年,深圳、鄭州等城市兩則判例,彰顯了司法機關對守約方的保護。”孫建章律師認為。
孫建章律師所指的兩則判例,共同點都是房屋出賣人“毀約”,最終被法院判決“繼續履行合同”,不但如此,因賣方拒不履行合同,帶來的買方相應損失,由賣方承擔。
他說,這對那些喪失信用、單房違約的合同方,相關判例無疑是一種警示。
【專家評論】
評論:房市里廉價的信用正在助長投機
根據我們的辦案實踐,每次房屋市場價格暴漲,都會發生大量的“違約潮”。此時,糾紛案件也會相應地增加。如去年11月份到今年的3月份,今年的8月份到9月份,都是房屋市場價格暴漲階段。由于發生違約和實際進入糾紛之間有一個時間上的滯后,故在其后的一兩個月內,此類案件的訴訟數量都會明顯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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